AF-S Micro Nikkor 105 mm 1:2.8 G ED VR
臨床口腔攝影需要多少焦距的鏡頭才足夠,60 mm 或是105 mm?
在35 mm底片機年代,在Nikon 或是其相容鏡頭接腳我們使用105 mm
微距鏡頭。在Canon, Leica R或是其相容鏡頭接腳我們使用100 mm
微距鏡頭。使用105 mm左右的微距鏡頭可以使我們在臨床上適當的對
焦距離下拍攝合適放大率的口內照片和病患外觀。
當我們為數位單眼相機挑選鏡頭時,我們需要知道這款數位相機的
Field
of View Crop Factor或是稱為焦長放大率(Focal
Length Multiplier) 。
Field of View Crop Factor
傳統35 mm 底片成相範圍為36 mm×24 mm,大多數單眼數位相機感光
元件都小於這個尺寸。
少數的單眼數位相機(如 Nikon D3系列, Nikon D700)採用等同35 mm
底片大小的感光元件,我們稱之全片幅 (Full Frame 或是簡稱FF)
單眼數位相機。
其他中階以下Nikon單眼數位相機(如Nikon D300s,Nikon D90,Nikon
D7000)採用DXformat CCD/CMOS,曝光區域大小為23.7 mm×15.8 mm。
單眼數位相機感光元件和傳統35 mm 底片尺寸不同,會造成相片視角
差異。在同一對焦距離,使用同一鏡頭,尺寸較小的感光元件並無法
捕捉如同全尺寸35 mm 底片曝光區域之影像。
換言之,此影像在尺寸較小的感光元件中被裁切(crop)了 。
35 mm 底片對角線長度約是DX format CCD對角線長度的1.5倍,
因此35 mm 傳統相機的視角大約是Nikon D300s數位單眼相機的1.5倍。
在此,”1.5倍”就稱為DX format CCD的Field of View Crop Factor
(FOVCF或稱Focal Length
Multiplier焦長放大率)。
Olympus E系列單眼數位相機,Panasonic GF系列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
使用4/3 system CCD (17.4
mm x 13.1 mm),其crop factor為2倍。
在數位單眼相機使用傳統鏡頭必須將鏡頭焦距乘上焦長放大率,
計算得到的才是在35 mm格式下的等效鏡頭焦距。
因此,Olympus E系列單眼數位相機要拿來作為臨床牙科攝影使用,
需要配合Olympus Zuiko Digital ED 50 mm 1:2.0 Macro微距鏡頭。
這隻數位機身用鏡頭焦距是50 mm,乘上2倍焦長放大率之後
(50 mm X2=100 mm),得到的是100 mm的等效焦長。
使用Panasonic GF系列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建議配合
LEICA DG MACRO-ELMARIT 45mm / F2.8 ASPH. / MEGA O.I.S.
微距鏡頭。
這隻數位機身用鏡頭焦距是 45 mm,乘上2倍焦長放大率之後
(45 mm X2=90 mm),得到的是 90 mm的等效焦長。
當您為手上的Nikon D7000(FOVCF=1.5x)選配現行版
AF-S Micro Nikkor 105mm 1:2.8 G ED VR 時,
其等效焦長就變成105 mm ╳1.5= 157.5 mm;
如果選配 AF-S Micro Nikkor 60 mm 1:2.8 G ED VR時,
其等效焦長就變成60 mm ╳1.5= 90 mm。
在等效焦長增加的情況下,您將需要較長的拍攝距離。
以臨床實例說明的話:
使用 AF-S Micro Nikkor 105mm 1:2.8 G ED VR搭配D200拍攝,
正中門齒距離鏡頭前緣約240 mm。
搭配 AF-S Micro Nikkor 60 mm 1:2.8 G ED VR,正中門齒距離鏡頭前緣
約100 mm。
一般來說,我們還會在鏡頭前方加上一片保護鏡頭用的濾光鏡以及閃光燈
支架附件。
因此,若使用60 mm的微距鏡頭拍攝口內正面觀,鏡頭前方距離病患口腔
將小於100 mm,個人覺得這是一個會令人有壓迫感的距離。在拍攝前牙
一比一的照片時,60 mm鏡頭前方閃光燈支架已經幾乎貼近病患臉部。
為了消除使用較短焦距為距鏡頭所造成病人的壓迫感,建議增加拍攝距離
以拍攝放大率較低的影像,接著採用影像軟體或是直接將影像置於簡報軟
體 中做裁切,也一樣可以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。
左圖: 使用60mm微距鏡頭+軟體裁切 右圖: 使用105mm微距鏡頭
若想減少後續影像裁切動作,仍建議使用105 mm微距鏡頭。
以Nikon現行版105 mm與60 mm微距鏡為例,兩者之間存在約2倍的價差,
是否值得,其答案已經浮現在各位看官的心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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